因為最近自己剛辦完結婚登記,發現網路上公佈的訊息和實際登記時有點「小出路」,所以整理一下供大家參考。
首先是內政部公佈結婚登記應附證件 (連結):
1. 結婚證書
2. 當事人之戶口名簿
3. 國民身份證
4. 印章
而因為怕到時候去戶政機關登記時缺東缺西,所以還特別去新莊戶政事務所查了一下,結婚登記應攜帶 (連結):
1. 結婚證書
2. 當事人之戶口名簿
3. 國民身份證
4. 印章
5. 最近 1 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1 張
可以看到的是新莊戶政事務所公佈的訊息比內政部還多出了一個「照片」的部份,而 PTT 上 GetMarry 板大家也討論需要攜帶一年內的大頭照,由於「大頭照有效期限是一年」,如果身份證換發時間已經在一年以上,必須多攜帶照片。
而當時實際續登記時,卻和上方有點不太一樣,不一樣的有:
一定要雙方戶口名簿嗎?
這個「不一定」要的。
原本網路上查到的是可以先只有男方戶口名簿即可,女方戶口名簿可以之後再補 (連結)。如果要女方戶口名簿之後再補上的話,你要跟戶政服務人員說:「我沒有辦法跟家裡拿戶口名簿,因為家裡反對等等因素」,如此一來,就可以先辦理登記。
不過要注意的是,因為女方的戶口名簿沒有補上,戶政機關會用「催告」通知女方家裡,也就是說,家裡還是可能會知道結婚的事。
要在男方還是女方的戶籍地登記?
如果沒有要辦理戶口遷出,男女雙方的戶籍地都可以登記;
但是如果有要做「戶口遷出」的動作,就必須到「遷入地的戶籍地登記」,以我自己為例,琪琪結婚後要遷出戶口到我家 (新莊),那就必須到新莊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口遷入。
照片真的要一年內嗎?很懶的照耶
如果是「本人」去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本人和身份證照片沒有差太多的話,照片其實是「不需要」的;
但是如果是「委託他人」辦理登記,或是本人和身份證的照片差太多的話,照片就是「需要」的
結婚會碰到的問題真的百百種,其實由以上你可以發現,戶政登記結婚的過程不是那麼的硬,而是感覺比較人性化,充滿彈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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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外話:和戶政的大哥聊了一下,沒想到他們也是有「業績壓力」的,這和我想像的公務人員有點不太一樣,大家都辛苦了!
各縣市、甚至各戶政事務所"預約登記"的相關規定都不太一樣上"該"戶政事務所查詢會比較準確哦~
有實用 有推~ XD
我也推戶政人員對規定的執行其實沒那麼強硬 很有人性
推一下
akakapo 說的沒錯,最準還是直接打電話到該戶戶政會最準
今天下午剛好有去戶政事務所,似乎坊間的結婚證書不太成!戶政會提供一張"結婚書約",以留為戶政存查用! ^^|||
我去登記的時候就用坊間的結婚證書而已,所以真的各地會有不一樣,問該戶政還是最準囉^^
話說新店戶政事務所課長還有親自打電話過來,因為當天有在新店戶政事務所填寫優良服務名單 (雖然後來全部跑回新莊辦),實在就甘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