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最近自己剛辦完結婚登記,發現網路上公佈的訊息和實際登記時有點「小出路」,所以整理一下供大家參考。
首先是內政部公佈結婚登記應附證件 (連結):
1. 結婚證書
2. 當事人之戶口名簿
3. 國民身份證
4. 印章
而因為怕到時候去戶政機關登記時缺東缺西,所以還特別去新莊戶政事務所查了一下,結婚登記應攜帶 (連結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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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布於:08 年 5 月 21 日 | 類別:結婚大事 |
因為最近自己剛辦完結婚登記,發現網路上公佈的訊息和實際登記時有點「小出路」,所以整理一下供大家參考。
首先是內政部公佈結婚登記應附證件 (連結):
1. 結婚證書
2. 當事人之戶口名簿
3. 國民身份證
4. 印章
而因為怕到時候去戶政機關登記時缺東缺西,所以還特別去新莊戶政事務所查了一下,結婚登記應攜帶 (連結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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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碰到一個關於「結婚需要戶口名簿登記的問題」,如果你們也有類似的問題,可以參考一下。
請問一下我和我男友想要先公證結婚,但是卡在我沒有戶口名簿,「因為不想讓家人知道」,怕引起暴動,請問要怎麼處理?一定要有戶口名簿才能結婚嗎?我可以把我的的戶口遷出變成流動戶口嗎?而流動戶口可以結婚嗎?
1. 攜公證結婚證書、男方戶口名簿、雙方身份證及印章,親至男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,結婚登記及換發身份證
2. 不想讓家人知道,怕引起暴動,您娘家戶口名簿以後「再俟機補註」
3. 現在沒有辦理「流動戶口」